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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公示]武汉格瑞林葛店混凝土外加剂有限公司10000吨聚羧酸高效减水剂生产基地环评信息公示(一期)
时间:2011-12-29 作者:不详 来源:来自网络  阅读:

 武汉格瑞林葛店混凝土外加剂有限公司10000吨聚羧酸高效减水剂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一期)

201168,受武汉格瑞林葛店混凝土外加剂有限公司的委托,武汉工程大学承担《武汉格瑞林葛店混凝土外加剂有限公司10000t/a聚羧酸高效减水剂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工作,按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文《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现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进行公示,欢迎公众积极参与并提出宝贵意见。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武汉格瑞林葛店混凝土外加剂有限公司10000t/a聚羧酸高效减水剂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湖北省鄂州市葛店经济开发区

工程投资:4928万元

建设单位:武汉格瑞林葛店混凝土外加剂有限公司

二、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武汉格瑞林葛店混凝土外加剂有限公司10000t/a聚羧酸高效减水剂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湖北省鄂州市葛店经济开发区。

武汉格瑞林葛店混凝土外加剂有限公司自主研发、生产的聚羧酸高效减水剂拥有完全自主的知识产权,部分产品已被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专利(专利申请号2007101683570)。其产品性能全面达到国内外先进水平,公司先后通过了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铁路客运专线高性能混凝土用外加剂产品及其生产企业质量保证能力的认证。公司内部保持的持续改进质量管理体系成效显著,产品质量稳定,性能优良,售后服务体系完善,为客户提供了可靠的产品和满意的服务。近年来,公司以优质的产品、完善的服务和适中的价格赢得了各建设单位的充分肯定。现已在鄂州市葛店经济开发区征得建设用地,占地面积约为116亩。

项目存在的环境影响:

1.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包括生活废水,车间冲洗水和锅炉水质软化装置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的污水中污染物含量均能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一级排放标准,对周边地表水环境不会产生很大的影响。

2.废气

废气污染物主要是锅炉烟气及生产车间产生的工业粉尘,根据本项目产生的主要污染物特征,为降低SO2的排放量,采用石灰石作为脱硫剂。由输送管道按钙:=2:1的比例送至炉内,与煤混合燃烧,从而达到脱硫的目的。炉内脱硫效率达80%左右,锅炉设置一台引风机,炉膛出口的烟气经过热器、省煤器、空气预热器后从锅炉尾部竖井下部引出;锅炉排出的烟气通过钢板烟道由锅炉房引出,进入除尘除器,除尘器采用除尘效率99.5%的电除尘器,除尘后烟气由引风机送入烟道,最后通过烟囱排入大气,烟囱高度为40米。经处理后排放浓度远远低于《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二类区Ⅱ时段标准限值。生产车间产生的工业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统一经烟囱排放,排放浓度低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类区标准规定的浓度限值,故项目运营过程中对评价区内环境空气质量不会产生明显影响,不会影响周边居民的人身健康。

3.固废

项目对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采取分类收集、固定堆放及无害化处理为原则,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炉渣可用于铺路。经以上措施后固体废物全部合理处置,对外环境基本无不良影响。

4.噪声

锅炉房墙壁敷设吸声材料;风机的进出口管道上安装消音器,风管进出口处可用柔性接头;风机的基础安装橡胶减振垫或修建减振台座;在风机壳上可敷设玻璃纤维、矿渣棉等隔声材料。水泵房墙壁敷设吸声材料;泵房门窗采取密封措施、尽量选购隔声门窗;水泵的基础修建减振台座;设备基础与墙体、地坪之间设置减振沟;基础安装胶减振垫或修建减振台座,设备基础与墙体、地坪之间设置减振沟。采取上述措施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不大。

三、项目建设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武汉格瑞林葛店混凝土外加剂有限公司

人:郭红波

联系电话:18671856005

地: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南湖大道86

四、环评单位

单位名称:武汉工程大学

人:李庆新

联系电话:18907177517           真: 027-87807650

通信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雄楚大道693   

邮政编码:430074

五、开展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内容

工作程序为三个阶段,各阶段主要工作内容如下:第一阶段为准备阶段,以收集和研究有关文件与资料为主,并作初步工程分析与环境质量现状调查,识别和筛选重点污染和评价因子,确定评价专题和重点等工作内容;第二阶段为正式工作阶段,按照评价工作方案,主要进行项目工程分析和进一步的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含必须开展的环境质量现状监测),并作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以及征求公众意见、汇集和调查项目建设可能生产的社会环境问题、提出解决办法;第三阶段为报告书编制阶段,主要是汇总和分析第二阶段工作所获得的各种相关信息,得出建设项目环境合理性和可行性结论,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

六、公众对项目提出意见的接收方式

公众对象:本项目参与调查公众对象为与项目相关的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及项目周围的居民。

公众在了解本项目建设有关情况后,可通过信函、传真、邮件或其它方式,向建设单位、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负责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相交正式意见。

七、项目公示征求公众意见日期

本项目征求公众意见的期限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的15日内。

武汉格瑞林葛店混凝土外加剂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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