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鄂州市光大临江造船有限公司鄂州光大临江造船基地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根据国务院令第253号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规定和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要求,对鄂州市光大临江造船有限公司鄂州光大临江造船基地改扩建项目有关信息公开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鄂州市光大临江造船有限公司鄂州光大临江造船基地改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鄂州市华容区临江乡耙铺村
工程概况:鄂州市光大临江造船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为鄂州市光大船业有限公司子公司。该公司于2007年在鄂州耙铺大堤桩号115+800~116+210堤外建设临江造船基地一期工程。因受条件限制,该工程建设的船台分段区、分段舾装堆场及船坞较小,涂装工程亦不能满足规范要求,严重制约了公司的生产与发展。为适应市场经济的激烈竞争,进一步将公司做大做强,公司决定在厂区下游建设二期工程。
项目二期工程总投资20000万元,占地面积260亩。项目投产后,年收入约47520万元,税收5889.40万元,税后利润11957.30万元。项目劳动定员1534人,其中工人1035人,技术人员414人,管理人员85人,年工作300天,每天工作八小时。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鄂州市光大临江造船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
通讯地址:鄂州市华容区临江大道2号鄂州市光大临江造船有限公司(朱亚萍) 邮编:436000
三、环评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荆门市环境科学研究院
联系人及电话(传真):
通讯地址:荆门市象山三路27号 邮编:448000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
1.您对项目的了解情况?
2.您对项目建设的态度?
3.您认为项目对该地区自然环境最突出的影响是什么?
4.您认为项目对本地区的经济及生态有什么影响?
5.您认为政府部门就该项目在环境保护方面应做好哪些工作?
6.其它意见和建议。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渠道
为了解和听取各界人士及项目所在地周边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将公众意愿纳入到项目决策和环境管理工作中,并进一步完善项目环评工作,请您对以上几个问题踊跃发表自己的意见和看法,可来电、来函或预约上门交谈。
六、公众说明
1.自公示之日起十日内,建设单位或受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应为公众提供相关的资料查询、查阅服务;
2.公众对建设项目的意见或建议,可自公示之日起十日内,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