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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鄂州市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0-12-24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阅读:

鄂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鄂州政办法[2010]111

 

 

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鄂州市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葛店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鄂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相关部门:

《鄂州市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你们。请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做好我市村庄环境连片整治工作,确保示范工作取得成效。

 

 

           二年十月八日

 

 

 

 

附件:


鄂州市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

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与省政府签订的《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责任状》精神和要求,推动以奖促治政策的有效实施和取得更大成效,加快推进我市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加快解决农村突出环境问题,切实改善农村环境,结合我市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试点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以省政府将我市作为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区为契机,充分整合各部门涉农资金,结合我市城乡一体化试点建设,集中资金投入一批,见效一批,抓点、带线、促面,分三年逐步解决我市部分农村地区污水横流、垃圾随意弃置、村容村貌脏、乱、差和面源污染严重等突出环境问题,切实改善农村环境质量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务求实效。结合我市城乡一体化建设要求,坚持实事求是,尊重农民意愿,维护农民利益,增进农民福祉。

坚持政府主导、农民参与。通过政策引导、机制激励,充分调动广大农民参与农村环境整治工作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农民群众的主体作用,不断增强农民自我发展、自我完善和自我服务的能力。

坚持统筹规划,分步实施。根据我市农村存在的突出环境问题,结合我市城乡总体规划和农村新社区建设实际,对我市农村连片整治示范工作进行统筹规划,分步实施。

坚持整合资源,重点突破。通过整合涉农项目资金、集中多部门资源优势,共同推进,解决区域农村环境突出问题,确保项目实施科学有序,取得实效。

坚持远近结合,注重长效。通过远近结合,点面协调,上下联动,联合推进,探索解决农村环保的长效途径和办法,建设示范样板,逐年扩大整治范围。

(三)时限划分

我市村庄环境连片综合整治示范时限为2010—2012年,3年示范成效评估基准年为2009年,按照2010年、2011年、2012年三个阶段逐步推进,1年进行项目成效小评估,3年进行全市成效大评估。

二、资金安排及示范区域

环保专项资金三年共计:13500万元,其中中央资金6750万元,省级资金4050万元,我市配套资金2700万元。专项资金按每年4500万元下达,其中我市每年配套资金不少于900万元。资金配套方案为:市、区(乡、镇)各按50%(即每年450万元)配套,市级配套的450万元从市级环保专项资金和土地出让金中各列支225万元,区(乡、镇)配套的450万元由区(乡、镇)纳入预算统筹安排,部分可以投工投劳方式配套。2010年度鄂州市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重点村庄名单及环保专项资金安排方案见附件一。

为突出示范效果,形成工作合力,统筹整合土地部门土地整理资金,建设部门村庄整治资金,农业部门沼气建设资金,水产部门生态养殖资金,水务部门水利建设资金,卫生部门农村卫生资金,交通部门农村道路建设资金等其他部门有关农村、农业建设专项资金,按照性质不变,渠道不乱,各负其责,各记其功的方式集中使用。

连片示范村庄按下述原则选取:

(一)省政府已明确的我市实施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的重点区域:环梁子湖地区和城乡一体化试点地区;

(二)存在严重危害群众身体健康、反映特别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的问题村

(三)已有一定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基础(包括已经基本完成或正在实施农村土地整理、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基本建成或正在实施等),地方政府积极性高、群众意愿强烈,连片综合整治示范项目在12年可以取得明显成效的地区;

三、目标任务及指标

2010-2012年.围绕农村环境保护四个示范建设,通过3年的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努力把我市建设成湖北省乃至全国的农村环保先行区、示范区、生态文明区,完成市政府与省政府签订的《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责任状》连片整治示范要求并取得明显成效,农村突出环境问题得到解决,农村的环境管理体制与长效机制初步建立。

(一)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划定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源地标志、围栏等保护设施完善。在分散式饮用水水源地依法取缔了保护区内的排污口,建设了截污设施,水质监测得到了加强,无污染事件发生,饮水安全得到保障。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满足国家环境质量标准,村民饮用水卫生合格率≥90%

(二)农村生活污水得到有效处理,建立了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系统,处理设施能够长期稳定运行并达标排放,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60%,力争做到示范区内污水收集—处理全覆盖。

(三)农村生活垃圾和农业生产废弃物(指农药、化肥等农业生产资料包装物、废弃的农膜、塑料等)得到有效处置,建立了生活垃圾和农业生产废弃物存放点和分类收集系统,建立了布局合理的区域性垃圾收集转运等共享设施,生活垃圾实现定点存放、统一收集和无害化处理,生活垃圾和农业生产废弃物定点存放清运率100%、生活垃圾和农业生产废弃物无害化处理率≥70%

(四)畜禽养殖废弃物得到有效处置,畜禽养殖场与居民集中区设置了符合相关要求的防护距离,养殖场(小区、户)配套建设了相应的废弃物贮存、运输、处理设施,畜禽粪便得到有效处理且综合利用率≥70%

(五)村容村貌得到有效整治,积极推行一池三改,普及卫生厕所,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80%,沼气池建设达到30%,加强庭院整治,庭院绿化达到60%、硬化率达到50,加强沟、渠、河、当家塘治理,治理率达到70%

(六)农业面源污染得到控制,有机农业、生态农业得到大力发展,清洁养殖和清洁种植得到推广,农作物秸秆得到有效利用,农药和化肥科学施用技术得到推广和普及,施用强度不断下降,2012年比2009年降低20%,。

(七)生态乡(镇)和生态村创建工作普遍开展,重点区域各级生态乡(镇)和生态村达到1/3以上,农村环保基础设施配套,人居环境明显改善。

(八)建立了农村环境管理长效体制机制,农村环保机构建设延伸至乡(镇),农村环境监管能力提高。

(九)农村环保宣传教育得到加强,环保意识明显增强。

四、村庄环境连片整治工作技术路线

根据《村庄整治技术规范(GB504452008)》、《农村生活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发[2010]20号)、《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HJ/T81-2001)和有关技术文件要求,村庄环境连片综合整治的技术路线是:针对区域性突出环境问题类型,在优先开展污染物源头削减、资源化利用的基础上,按照因地制宜、循序渐进和分类指导的原则,推进分散处理与集中处理相结合、城镇与周边农村污染治理相结合、农村生活与农业生产污染防治相结合,尽可能选取依托当地资源优势和已建环境基础设施、操作简便、运行维护费用低、辐射带动范围广(突出连片效益)的技术模式,并注重技术集成和改进创新。

五、主要任务及标准

(一)污水处理

按照资源化、减量化的原则,优先推行沼气池和卫生厕所建设,将粪便资源化利用,即可从源头控制污染源、切断传播途径,又可以减少化肥用量,同时还能削减污染负荷。

1、距离市政污水管网较近、符合高程等接入要求的村庄,污水接入市政污水管网,由城市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2、已建或正在建设的新社区,建设污水收集系统,将污水收集后进行二级处理;

3、村庄布局相对密集、人口规模较大、经济条件好、村镇企业或旅游业发达的连片村庄,宜采用厌氧生物处理+人工湿地或稳定塘等集中处理技术;

4、治理区域范围内村庄布局分散、人口规模较小、地形条件复杂、污水不易集中收集的连片村庄,宜采用无动力的庭院式小型湿地、土地渗滤分散处理技术

污水处理后,应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二级标准,宜就近排入村庄水系,用于农田灌溉。排放位于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环境敏感区域的村庄,须按照功能区水体相关要求及排放标准处理达标后排放。

(二)生活垃圾及生产废弃物收集处理

根据村庄布局情况、人口数量和垃圾分类情况,村里配置适当数量的垃圾桶、垃圾箱或垃圾池等垃圾收集设施和小型垃圾运输车辆以及清扫设施,对各农户产生的垃圾进行定点清运和集中收集;乡镇配置可覆盖周围村庄的区域性垃圾压缩-转运设施,对周围村庄垃圾进行收集转运;连片区域统一配置垃圾压缩转运设施和大型垃圾转运车辆。

1、区域城镇化水平较高、经济较发达、交通便利的连片村庄,可采用村收集、镇转运、市(区)处理的模式进行收集处置。

2、布局分散、经济欠发达、交通不便的村庄,优先推行垃圾分类。农户负责将自家垃圾及生产废弃物分类放置,并对可回收利用的垃圾进行适当处置,对瓦砾砖块、煤灰土渣等无机垃圾,宜就地处理、利用;菜叶瓜皮等有机垃圾,应作为沼气池发酵原料或堆肥利用;废纸、废铁等废弃物,实行回收利用;电池等电子废弃物单独集中收集处理;玻璃、农药瓶、农膜、塑料泡沫、塑料袋等无法资源化利用的垃圾定期清运。

3、对原随意弃置、积存的垃圾和农膜、塑料袋等白色污染进行集中清理转运。

(三)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置

根据养殖种类、养殖规模、当地的自然地理环境条件以及排水去向等因素确定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艺路线及处理目标。

1、养殖区周边有足够的可以消纳粪污的农田,则粪污应首先进行固液分离,固体粪污制造有机肥,废水经处理后还田利用;

2、养殖区周边没有充足土地消纳利用粪污时,应建设区域性有机肥厂或建集中沼气池等处理(处置)设施,对废弃物进行处理、利用。

3、小型养殖户应圈养,并对废弃物进行收集,建沼气池或还田利用。

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其废弃物处置和污染治理,由企业本身承担,不在本项目之列,鼓励其建大型集中沼气设施,消纳粪便和污水。

(四)村容村貌整治

重点对严重影响村容村貌的露天粪坑、庭院脏、乱、差和淤塞、污染的沟渠、当家塘进行综合整治。

1、消灭露天粪坑和茅厕,推广一池三改,普及卫生厕所;

2、治理脏、乱、差,集中清理、拆除乱搭乱建,规范柴草、杂物堆放,硬化、绿化、美化庭院;

3、整治当家塘,对淤塞、污染严重的池塘、沟渠进行清淤,并采取必要的生态治理和恢复措施,改善水质。

(五)农业面源污染防治

通过技术培训和示范等手段,推广秸秆免耕覆盖沃土技术、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农药安全使用和精准施用技术,实施农田清洁种植;调整水产养殖面积,按照精养面积的10%配置建设生态水面,实施清水养殖

1、推广秸秆免耕覆盖栽培技术,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增施沼液、粪便、堆肥有机肥,减少化肥施用量,改善土壤理化性状,增强土壤保水保肥功能,防治土壤环境污染;

2、推广科学施肥技术。以测土配方为依托,适时发布主要作物科学施肥指导意见,引导农民科学、经济、环保施肥,降低化肥施用强度。严格肥料登记管理,保证肥料质量、肥效和安全。

3、推广农药科学使用技术。加大高毒农药替代品种筛选和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推广力度,逐步淘汰高毒农药;贯彻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植保方针,推广绿色植保,鼓励农民优先采用农业、生物等综合防治技术和精准施用技术,减少农药使用量。

4、建设生态水面,推行清水养殖。引导水产养殖集中地区,调整精养水面,建设适量的生态水面,为养殖补偿新鲜水,同时将养殖废水进行净化处置后排放。

(六)生态示范创建

环境连片整治示范村庄、镇,按照生态村、生态镇的指标要求,大力开展基础能力建设,不断提高群众生态环保意识,建立完善环境管理长效机制,积极开展生态村和生态镇的创建活动,确保三年内达到生态村、生态乡镇标准并通过验收。

(七)建立农村环境保护长效机制

1、持续开展农村环境宣传教育和农业科技培训,不断提高农民环保意识和农业科学生产技能;

2、建立健全农村环保体系。环保机构向乡镇延伸,明确环保工作人员和职责;

3、建立村庄保洁制度。建立定保洁人员、定保洁经费、定保洁范围、定保洁标准的环境卫生长效保洁机制,采用聘用或招标的办法,落实卫生保洁人员,经费按照一事一议的办法予以明确,公共环境一天清扫一次,垃圾一天收集清运一次。有条件的新社区和村庄,可以招聘物业公司来负责保洁和其他环保设施的运营和维护。

4、订立环境保护村规民约。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订立室内卫生、门前三包、垃圾存放、畜禽圈养等环境保护村规民约,引导村民形成自觉遵守、自我教育、互相监督的良好习惯,不断提高文明素养。

六、工作流程和进度安排

单个村庄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从市政府批准开始,原则上要求一年内完成,并大体划分为五个阶段。

第一阶段:前期准备和宣传发动

主要工作:走村入户进行调查研究,掌握村庄人口、户数、经济发展水平等自然经济状况,识别村庄存在的突出环境问题。采取访谈、座谈、问卷等多种形式,征求农民意愿,理解老百姓最急迫、最关心的环境问题。

工作成果:社会经济概况;村庄地形及现状图;垃圾、污水排放、处理现状和卫生厕所、沼气池建设情况;需要解决的环境问题;农药、化肥的施用情况等。

时间要求:从项目批准开始1个月。

第二阶段:工程设计和审查

主要工作:组织开展生活污水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处置、卫生厕所和沼气池、庭院整治、当家塘整治等项目工程和方案设计,给出工程概算,组织评审。

工作成果:

1)污水排放及处理方案及工程设计;

2)各镇垃圾压缩-中转站点布局规划、设备选型;

3)各村(社区)垃圾处置方式和垃圾收集设施布点方案及选型,垃圾运输方式及选型;

4)畜禽养殖小区废弃物处置方案及设计;

5)各村一池三改及卫生厕所改造方案及设计(项目清单);

6)各村庭院、沟渠、池塘整治方案及计划(项目清单);

7)各村保洁制度(定员、定岗、定经费)的制定及实施;

8)农村环保宣传教育计划,农村科技人员培训计划,测土配方施肥实施方案,秸秆免耕覆盖技术推广计划等;

上述(1)—(6)工作均应提交工程设计图纸、项目清单、说明书及概算等资料。项目建设单位根据总的资金计划和投资概算,提出各单项工程资金补助方案,建议污水和垃圾收集处理,全部由政府出资建设;通村道路、沟渠、池塘整治以农民自筹和投工投劳的方式建设,政府按一定标准给予补助;一池三改和卫生厕所改造以及庭院整治等,由政府按照一定标准补助,由农户按统一要求自行建设。

时间要求:4个月。

第三阶段:项目招投标

主要工作:按照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组织项目施工及设备采购工作的招标,确定项目施工单位、设备供应单位、项目监理单位,签订施工合同,设备采购合同及其它合同文件。

工作成果:预算书和施工合同。

时间要求:1个月。

第四阶段:项目实施

主要工作:项目建设单位按照施工合同、采购合同等文件,组织项目施工建设和设备采购安装,确保项目按照设计要求和施工进度完成。各相关单位成立技术服务队,指导、监督项目的实施。技术推广和宣传、培训部门,按计划组织技术推广和科技人员培训和宣传教育工作。

时间要求:工程建设和设备安装项目5个月,技术推广类和科技人员培训、宣传教育类视情况,应持久开展。

第五阶段:项目竣工验收及移交

主要工作:完成项目竣工验收,办理工程决算,收集、整理、完善项目档案,办理资产移交,工程投入使用。各村、社区订立村规民约和项目运行维护管理办法,确保各设施持久稳定运行,各村庄整治工作长期有效开展。

完成项目总结和资料汇总工作,对各单位项目建设、资金管理、项目效益等各方面进行考评。

时间要求:1个月。

七、资金拨付管理

村庄环境整治工作实行县级财政报账制,专项资金按照项目实施进度拨付。项目实施单位是报账主体,项目实施单位根据项目实施进度提出报账申请,区职能部门对项目实施质量、数量、规格型号进行审核,区财政部门对项目支出相符性进行审核,符合要求的,将专项资金直接拨付项目实施单位。报账总额的20%作为工程尾款,验收合格后支付,质量保证金按5%提留,交付使用一年后支付,工程质量不合格的转作设施维修基金。

八、组织保障

按照省政府要求,成立我市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领导小组,市委副书记、市长陶宏任组长,市委副书记涂维发、副市长胡运星任副组长,市统筹办、各区、各开发区、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监察局、市住建委、市农委、市规划局、市交通局、市国土局、市城管局、市水务局、市林业局、市水产局、市审计局、卫生局、市招投标办、市环保局等单位相关负责人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市环保局局长刘军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地点设在市环保局。各区、开发区是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的实施主体,应统筹、组织、实施项目建设工作,各职能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做好项目建设的规划、设计、技术指导和监督工作,具体责任分工见下表:

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研究、协调解决示范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统筹推进我市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

各有关单位责任分工见《鄂州市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责任分工表》(附件一)。

九、监督考核

市政府与各区、开发区等签订《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责任状》,将村庄连片整治示范项目纳入目标管理进行年度绩效考核。市统筹办牵头有关部门项目实施情况定期督查,对项目的进度、质量、资金管理效果进行综合评估。对示范项目未按计划进度实施、未完成预定目标任务或资金落实不到位、资金使用违规违纪的,市人民政府将追缴已下达资金,并核减或停止下年度资金。资金使用规范,实施效果突出的予以表彰。

附件一:鄂州市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重点村庄名单及环保专项资金安排方案(2010年度)

附件二:鄂州市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责任分工表

 

 

 

 

 

 

 

 

 

 

 

 

 

 

 

 

 

 

 

 

 

 

附件一:

鄂州市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重点村庄名单

及环保专项资金安排方案(2010年度)

 

()环梁子湖周边地区(16个)

 万秀  涂镇  雷嘴  宅俊  太平  南阳  东井  丛林 

夏嘴  楠竹    大垅  长岭  余湾  渔业新村 

磨刀矶

上述16个村,渔业新村和磨刀矶各安排50万(渔业新村只需完善部分管网,磨刀矶去年已安排100万),其余各村平均每村安排100万,小计1500万。

(二)城乡一体化连片新社区(17个)

  柯营  峒山  路口  东港  滨港  路口原种场  周铺  旭光  杜沟    水月  文塘  池湖  芦洲  粑铺  恒大  横山

上述各村平均每村安排120万,小计2040万。

(三)其它社区(4个)

、脉岭、孙彭和青莲等四个已经动工的新社区纳入今年整治范围,郭安排60万元,其余三个村分别安排100万元,小计360万元。


附件二

鄂州市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责任分工表

  作 任 务

责任分工

规划、设计、技术指导、督办、验收

项目建设、施工

1

前期调研

环保、住建、农业、水务、林业、水产、城管、环卫

2

村庄地形及现状图

规划局

3

污水处理

环保局

各相关区、乡(镇)

4

进入城市污水管网

住建委

各相关区、乡(镇)

5

垃圾中转站布局规划、选型

城管局、环卫局

各相关区、乡(镇)

6

村庄垃圾收集、转运设施布点、选型、建设

城管局、环卫局

各相关区、乡(镇)

7

畜禽养殖污染防治

环保局

各相关区、乡(镇)

8

沼气池和一池三改

农委

各相关区、乡(镇)

9

卫生厕所改造

卫生局

各相关区、乡(镇)

10

村庄整治

住建委

各相关区、乡(镇)

11

村庄、庭院绿化

林业局

各相关区、乡(镇)

 

鄂州市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责任分工表

工 作 任 务

责  任   分   工

规划、设计、技术指导、督办、验收

项目建设、施工

12

沟渠、池塘整治

水务局

各相关区、乡(镇)

13

村村通道路建设

交通局

各相关区、乡(镇)

14

生态养殖水面建设

水产局

各相关区、乡(镇)

15

保洁制度建立

各相关区、乡(镇);市城管局、环卫局提供技术指导

16

污水处理运行、维护管理制度 

各相关区、乡(镇);市环保局提供技术指导 

17

环境保护村规民约的建立

各相关区、乡(镇);市环保局提供技术指导

16

农业科技培训、化肥、农药减量化技术推广

农委、各相关区、乡(镇)

17

农村环保宣传教育

各区、乡(镇)、环保局、农业局、报社、电台、电视台

17

项目招投标

各相关区、乡(镇)、市招投标办

18

项目预算、决算

财政局、审计局、各相关区、乡(镇)

19

资金监管与拨付

财政局,各专项资金主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