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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环保局2010年前三季度目标运行情况小结
时间:2010-11-16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阅读:

市环保局2010年前三季度目标运行情况小结

 

在市委、市政府和省环保厅的正确领导下,在市目标办的指导和监督下,市环保局全体干部职工紧紧围绕建设“两型社会”先行区和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的目标,与时具进,开拓创新,扎实推进各项工作。按照鄂州办文[2010]74号文件要求,我局对2010年工作目标前三季度完成情况进行了认真的自查,现对照《市环境保护局2010年度工作目标》将一至三季度工作目标运行情况总结如下:

一、创特色促和谐工作

1.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工作。积极推进创模工作。一是加快创模规划编制步伐。召开了全市创模规划编制工作会,邀请专家对重点涉创部门和单位进行了培训;组织规划编制单位深入到重点行业、重点单位、重点企业进行实地调研,完成了创模基础数据收集工作。目前创模规划大纲已完成,正在进行数据逻辑核查。二是加大了创模工作的综合协调督办力度。定期检查通报全市创模工作实施情况,前三季度共编发了创模简报38期。三是积极做好城考工作。完成了资料收集、审核,编制城考系列报告和填报说明等各项工作,并将结果上报省环保厅审核。经省环保厅审核,09年我市城考总分比08年有较大幅度提高,再次位居全省前列,为我市创建模范城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2.推进长港示范区农村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经过深入细致的调查分析,市委、市政府决定首先选择长港沿线的6个乡镇的30个村(场)集中建设城乡一体示范区,在这个区域率先取得突破,为全省、全市起到示范作用。市环保局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安排与布署,分两个阶段建设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即第一阶段:从去年底到今年5月份对路口、东港、峒山、横山、池湖、恒大、六十、磨刀矶、何桥、牌楼、铁咀等11个村庄(新社区)由市环保局牵头负责进行整治;第二阶段:从今年6月份开始对其他的村庄(新社区)由各区牵头负责进行整治,环保部门负责指导)。村庄整治的主要内容是农村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的收集处理。实施进展情况如下:(一)污水处理设施建设。1、路口村及路口新社区:路口村结合改厕建沼气池工作,同步为每户建设分散型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对不能进入沼气池的洗浴等其他生活污水进行收集处理,达标后排入灌溉沟渠,目前已经建设完工11套,并已投入使用;在路口新社区同时建设日处理50吨、服务100户的生化法+人工湿地生活污水处理装置一套及配套污水收集管网,该工程已完工。2、东港新社区:设计建设日处理300吨、服务500户的生化法+人工湿地生活污水处理装置一套及配套污水收集管网,目前已建成。3、峒山新社区:设计建设日处理70吨、服务116户的生化法+人工湿地生活污水处理装置一套,配套敷设污水收集管网,目前已建成。4、六十新社区:设计建设日处理70吨、服务106户的生化法+人工湿地生活污水处理装置一套,配套敷设污水收集管网,目前污水处理装置主体已经完工,污水收集管网也已敷设完毕。5、恒大新社区:设计改建日处理600吨、服务800户的生化法+人工湿地生活污水处理装置一套及配套污水收集管网,目前已经完工投入使用。6、横山新社区:设计建设日处理90吨、服务138户的生化法+人工湿地生活污水处理装置一套,配套敷设污水收集管网,目前已经完工。7、磨刀矶村:为每户设计建设分散型生活污水处理装置,目前已完工36套,其余23套正在建设之中。8、池湖村及池湖新社区:池湖村为每户建设分散型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已完工22套,并已投入使用;池湖新社区建设污水收集管网,并接入城市污水处理厂。9、牌楼村:设计建设单套日处理20吨、服务38户的厌氧+人工湿地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装置一套,配套敷设污水收集管网,目前已建成。10、铁咀村:设计建设单套日处理10吨、服务30户的厌氧+人工湿地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装置2套,目前已建成。11、何桥村:设计建设日处理50吨、服务56户的生化法+人工湿地生活污水处理装置二套,配套敷设污水收集管网,目前已经完工。(二)垃圾收集及转运设施。除东港新社区、磨刀矶村垃圾桶及转运车正在采购,以上其他7个村和新社区的垃圾桶及转运车已采购到位。

3.上级各项资金争取工作。(一)省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由我局编制的《鄂州市城乡一体化长港示范区2010年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和《鄂州市洋澜湖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已经通过省财政厅和省环保厅的专家评审,目前省财政厅及环保部已确定给与洋澜湖综合整治项目200万资金补助。此外还申报了鄂钢烧结烟气脱硫、清洁种植、清水养殖、畜禽化清洁养殖等四个项目资金;(二)中央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资金。我市沿梁子湖农村连片村庄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已上报国家环保部;(三)中央环境保护重金属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已申报鸭儿湖生态环境修复和富晶电子重金属污染防治等2个项目;(四)中央环境保护重金属监测能力专项资金。我市已申报市环境监测站重金属监测能力项目。此外中央“以治促防”专项资金项目-我市梁子湖支流生态修复项目正着手申报中。

4.总量减排工作。一是制发了《鄂州市2010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实施方案》,对全年减排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将减排任务以项目形式分解落实到了相关单位。二是积极实施重点减排工程。湖北能源集团鄂州发电公司二期3#、4#机组5月份投入运行发电,其配套的脱硫设施同期投入正常运行。鄂钢公司焦化酚氰废水改造工程4月份建成投入运行。鄂钢公司90 M2烧结机烟气脱硫工程通过了国家环保部验收。三是对已建成的重点减排项目,强化监管,发现问题及时督促解决,确保了减排项目的运行正常。四是严格实施排污许可证管理。进一步规范排污许可证的发放工作程序,做到不符合产业政策的不办,污染物排放未达标的不审,对已颁发的排污许可证,年审不合格,坚决吊销,依法逐步规范企业的排污行为。前三季度共颁发和年审排污许可证21份。四是对“十一五”我市主要污染减排工作进行全面总结,编写了减排大事记和“十一五”减排工作总结报告。五是谋划安排“十二五”污染减排工作,着手研究“十二五”减排计划。 

二、公开承诺量化考核目标

1. 建设项目审批方面公开承诺履行情况。

新建项目的环保监管。前三季度,共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文件114份,完成了16个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审批,验收合格率100%大中型建设项目“环评”执行率100%,“三同时”执行率达90%

新建项目审批期限。建立了全市重点建设项目环保审批绿色通道,为“保增长,促转型”,促进全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积极发挥作用。符合验收条件的新建项目审批时间大多能控制在15天内(法定时间为30天)。

行政审批费用方面。承诺建设项目在环保行政审批过程中不收取任何费用。其他费用按市委市政府规定的标准执行。

2.环境污染投诉处理工作。制发了《鄂州市环保局2010年领导干部“四访促和谐”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工作实施方案》,前三季度共办理信访件103件,已处理回复103件,解决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信访问题。接紧急投诉后,属城区范围内的,环境监察人员一般在1个小时内赶到现场;属乡镇范围内的,2个小时内赶到现场。

三、自身业务工作目标

1.小选厂专项治理工作。对得胜、杜沟、洲尾等长江沿岸的小选厂违法生产的小选厂进行了调查摸底,并与市监察局联合开展了小选厂整治的督办工作。同时为切实解决得胜、杜沟、洲尾等长江沿岸及其敏感地区的共57家小选厂的关停、取缔与强制拆除工作,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和《鄂州市选矿行业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代市政府制订了《鄂州市2010年小选厂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并已通过市政府审议。

2.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保护工作积极推进全市饮用水水源地基础环境调查及评估工作。根据省厅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成立了全市饮用水水源地基础环境调查及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目前,正按计划抓紧收集整理相关资料。全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保持在100%

3.油烟、噪声、粉尘专项治理工作。今年我局继续实施油烟、噪声整治和“煤改气”专项治理。3月,我局组织专班对城区范围内的油烟、噪声污染源、锅(茶)炉分布情况进行了全面的调查摸底,按照群众投诉次数多少、反映强烈与否等原则,确定了2010年专项治理工作的重点整治对象。将17家单位列入整治计划,限期于20101230前完成为确保目标的实现,城区油烟、噪声污染整治和“煤改气”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鄂州市2010年城区油烟噪声污染整治和“煤改气”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及内容、组织领导、职责分工、实施步骤和工作要求。截至目前,17家整改单位中,有14家单位完成了设备安装,2家正在施工,1家转向经营。

4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今年1-9月份,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260天(有效监测天数为273天),优良率为95.24%,环境空气质量良好,有望全年二级标准天数达到300天以上。大力加强重点污染企业现场巡查力度,上半年,重点企业环保设施正常运行合格率达96%

四、共性目标

1.城乡一体化工作。《中共湖北省委、省政府关于大力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出台后,结合我市全省城乡一体化试点工作,市委市政府将建设生态文明作为落实科学发展高的重要举措,把生态文明建设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共同部署、共同推进。编制完成了长港示范区环境综合整治规划及实施方案,并通过了省相关部门评审。去年下半年,我局在梁子湖区河头村、鄂城区牌楼村和华山村等9个村庄全面启动了以生活污水处理和垃圾收集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环境整治试点工作,以点带面,逐步在全市铺开。同时,积极开展国家和省级环境优美乡镇、生态村创建工作,全市共有3个镇和4个行政村分别入围省级环境优美乡镇和生态村,并有1个镇和1个村入围国家级评选范围。圆满完成了全省城乡一体化试点现场会的示范点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制作宣传画册等各项筹备工作,得到了上级领导的充分肯定。

2“双争”工作。统筹安排“服务年”活动和“双争”活动。动员、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积极投身到活动中来。采取集中学习、专题讨论等形式,积极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服务年”和“双争”活动的会议精神。

3.构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长效机制,推进城乡一体化试点工作。

4.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和年度计划。按宣传部的要求分期分批选派干部培训,已制定领导干部年度学习、培训及学分任务安排,规定每周四下午为干部职工学习时间。严格执行《公务员法》和《干部任用条例》,大力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重视人才队伍建设,没有违规行为发生。老干部待遇得到落实。同时,严格执行新闻(网络)发言人制度,圆满完成党报党刊订阅工作,组织开展了局系统职工运动会。

5.党风廉政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情况我局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市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一系列部署和指示,严格执行《关于印发鄂州市廉政文化建设活动方案的通知》、《廉政准则》和《八项规定》等规章制度。制定了《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解表》,把反腐倡廉任务分解细化,落实到每一位领导班子成员和局有关部门;按照“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原则,层层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同时制订了《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切实加大对廉政建设的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积极开展腐败风险预警防控活动和“发展环境万人评”活动。上半年,我局无损害经济发展环境和利益的行为发生,未发生一起严重违法违纪案件。

6.“三防”工作。积极落实单位财务等重点部分和宿舍区人防、物防、技防等措施,上半年未发生被盗等刑事案件。

7.普法工作及依法治理工作。积极按照鄂州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委组织部、市直机关工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参加全市科级干部“五五”普法培训》的通知要求,将参训名额分配到局机关各科室、市环境监察支队、市环境监测站。并按培训的期次和时间组织安排相关人员参训,确保本次“五五”普法参训率及考试合格率达到100%。圆满通过了全市普法工作领导小组的检查,我局普法工作得到上级充分肯定。

8.计划生育工作。加强计划生育工作,前三季度,机关及下属单位符合政策生育率100%

9.人大议案、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对我局承办的19件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已分解到各相关科、站,并实行领导包案办案。进行了分办,落实到相关科室和二级单位,目前正着手答复。

10.其他工作。已按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及上级有关部门要求,逐步落实中。

 

年十月九日